第277章 一字差-《魔君大人是竹马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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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清欢正听得蹙眉,循声望去,却见一名书生打扮的青年男子,挤进人群中来。众人皆识得他,乃是这庄上唯一的文化人,韩俊彦,平日里颇有些才名。

    熊柏年上下瞧了他一眼,仍不改面上得意神色,大手一伸,便将那协约递给了他。

    韩俊彦扫了两眼,向那毛老头的孙儿问道:“你们是交了订金了?”

    那姓毛的青年点头称是。

    “八十个银锞?”乡下人不识字,韩俊彦一字一句问得仔细。

    瞧那青年点头,韩俊彦向熊柏年道:“哦,原来这交易还未完成,只是对方先付了订金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错。”熊柏年道,“他们现在想要毁约,按照律法,那是半个铜方也不可能退还的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呢?”韩俊彦笑道。

    熊柏年冷哼一声,傲然道:“《大苍商律》第四百五十一条规定,定金作为双方交易的前提和保证,如果买方违背协约,那就无权要求索回定金。”

    围观群众皆被他唬的一愣一愣,毛老头一家一听是律法规定的,也就更绝望了。

    韩俊彦却是一笑,“原来如此。”说着低下头去,在随身挎包里当真翻出厚厚一大卷的《大苍商律》来,说道:“然而这律法上所言,作为双方交易前提和保证的定金,乃是约定之‘定’,这协约上所写,却是修订之‘订’。《大苍商律》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,订金的话,不买那是可以退还的。”

    清欢与玄凌、玄烈一起鼓起掌来。围观者或还有些不敢,但见有人带头,却也都跟着表示大快人心。

    “你!竟敢跟我咬文嚼字!”熊柏年露出一脸凶相。

    “哎,非也。”韩俊彦道,“熊伯长既是通情达理,依律办事之人,那小生也就跟您讲道理。《大苍商律》上确实是这么规定的,非是咬文嚼字。何况即使没这一字之差,那商律第四百六十六条也有言,作为交易和保证的定金,不可过整体金额的三成,否则便被视为无效。”韩俊彦低头又看了看那协约,“而这定金,竟是已了八成了……”

    (未完待续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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